分析近期我公司勝訴的十幾起專利侵權案,結果都是因為代理商缺乏法律意識銷售侵權產品被我公司訴訟至法院,生產侵權產品的廠家又不出來為代理商承擔侵權責任甚至抵賴,所以造成代理商作為唯一被告獨立應訴,被法院判定其侵犯了專利法,給自己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商業信譽損失。
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為此,出于同情心,我們誠懇的告訴那些正在銷售或想銷售侵權產品的商家如何保護自己不受法律制裁的辦法。
一、“亡羊補牢”為時不晚。代理商在接到法院傳票時,暫時不要急于請律師,因為被告請律師比原告請律師的費用加倍(而且請與不請都是輸),可先不動聲色地找上家(生產廠或供貨商)收集購買侵權產品的證據,如編造各種理由(最好暗地錄音)向上家索取發票、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如上家不愿提供則還有一個更可靠的方法,就是找當地的公證處做一個購買公證,具體如何做公證處的公證員會告訴你的(此處細節不便透露),公證費用一般需一、二千元,經過公證的證據最具法律認可(鐵證),只要證據在接到法院傳票一個月內寄給法院,根據專利法的規定銷售商或使用人只要提供了侵權產品的合法來源,可以免除侵權責任而只承擔百分之五十的訴訟費。
二、羊未亡先補牢,可免后顧之憂。代理商(特別是工程商)準備接房地產商的車位鎖工程項目時,如因房地產商出價低(例如只有低價才能中標)而又不講品質品牌的話,以至逼得代理商只能用假冒、侵權產品才能中標,這時,代理商為了今后能避免承擔法律責任,則應事先做好功課,一是與生產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寫上如因所供產品遭遇法律糾紛,一切責任由生產廠家承擔;二是索要發票、營業執照 三是公證購買, 請公證處全程監督此次訂貨、進貨過程。三條中只須有一條辦妥,萬一工程項目被人舉報我公司(舉報有獎),也可順利脫身。